Friday, November 7, 2008

你以為你活在民主國家?

馬總統說:「未要求警察限制拿國旗的人」[1]


11月3日三個女生沿著中山北路行經台泥大樓,身上披戴的圖博雪山獅子旗、聯合國旗、台灣國旗,被警方以暴力的方式搶走,造成其中一人手指脫臼和輕微腦震盪,之後被架上警車帶走。這麼嚴重的脫臼,警方還不讓她立刻就醫。這些人不是罪犯,警察也不是逮捕她們(但是可以「帶回」警局),居然受到這樣的待遇。幾經波折後,才能送醫治療。

詳情見:原來這就是警察國家 野百合也有春天
照片來源:㊣暴力,我嚐到了--來自中華民國的警察!


總統說:「警察真的非常溫和」[1]

11月6日在圓山採訪的民視記者蔡孟育,被鎮暴警察持警棍毆打到頭破血流,鼻樑斷裂,右眼視力受損。如果說是不小心被亂棍打到還情有可原,可是打成重傷是因為警察殺紅了眼地連續攻擊,旁邊的人大喊「他是記者,不要打了」,警察也充耳不聞。還有許多手無寸鐵民眾被警方暴力打傷及侵害公民權利的事件[2][3][6],警察真的很溫和。




馬市長說:「我說了,不要碰學生,結果警政署還是下令要驅離,這一點我非常不滿意,第一,它不尊重地方政府,第二,執法方式也有違法之嫌,動不動就驅離,真的把自己搞得像警察國家」。[4]


11月6日開始有四五百名學生在行政院前靜坐抗議警察執法過當,靜坐了一整天後,行政院終於派了秘書長薛香川來溝通,薛以長輩訓斥晚輩的口吻質疑學生「這是你們在學校學的嗎」、「晶華酒店被圍時你們的正義感呢」。這麼傲慢的政府,還有立場要求大家做順民?7日傍晚警方開始驅離,在場數百名學生、老師手扣著手,緊靠在一起,高喊「和平、人權」,最後通通都被警察粗暴地抬上警備車,甚至有落單的老師被警察毆打

請參閱:學生的良知
照片來源:BillyPan的部落格

總統說:「哪種言論在台灣都有發聲機會,但一定要和平合法,做不到就不是民主國家」[1]

拿國旗上街會被押回警局,放音樂會被強制關掉,穿「勿通匪類」T-shirt拿著飲料在路上走會被警察推去撞牆,拿相機在校園拍照也會被盤查,甚至還有老人家被警察的事件。大概就是因為台灣民眾幹盡這些不和平合法的事,所以台灣一點也不像個民主國家,畢竟有哪個自由民主國家的總統會拍桌怒罵民眾![1][5]馬總統注重的可能只是集會遊行法,甚至是噪音防制法,至於民主國家憲法保障的人權—對不起,非民主國家不用在意。

延伸閱讀:馬總統的鄉愿

【後記】
被驅離的大學生後來回到自由廣場靜坐,台南、台中、高雄也開始有學生發起靜坐活動。他們的訴求是:
1.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。
2.警政署長王卓鈞、國安局長蔡朝明,應立刻下臺。
3.立法院立即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「集會遊行法」。
到場參與或加入「抗議馬政府向中國人權低標看齊」連署。

台灣教授協會會長蔡丁貴教授仍然在立院前絕食靜坐,要求立院補正違憲的公投和改善立委選制,請大家多多關心。

[1] 10/7/08自由時報
[2] 警察是這樣痛毆無辜的民眾
[3] 台灣警方在江陳會談期間的維安工作,侵犯正常公民權利的行使
[4] 馬英九斥責:警察國家 (2004.04.06)
[5] 是誰沒民主素養?有哪個自由民主國家的領導人會在電視機前拍桌怒罵民眾呢?
[6] 如果再來一次,他說還要再讓上揚唱片消音、關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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