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February 20, 2008

到底在拖什麼

馬英九綠卡事件已經20多天,到現在還是沒有很明確的證明是否有雙重國籍、綠卡是否有效,馬英九綠卡的失效證明就是一張1990年左右的護照影本(還非正本),有效能輔佐證明他所宣稱的80年代末年就失效的綠卡的中華民國護照目前找不到。

其實要證明自己的綠卡是否有效應該不是太難的事,可以吵到二十幾天還沒吵完這是要怪要怪綠營的口水戰嗎?如果馬英九立刻提供放棄證明就像彭明敏1996年參選總統前所做的,這就可以解決所有質疑者的疑問。但他既不提供綠卡卡號、SSN方便讓中選會查,也不主動提供放棄證明,僅以綠卡二十幾年前失效回應,這是處理問題的態度嗎?馬英九和國民黨到底在拖甚麼?

其實馬英九參選也不只是代表自己,他是代表整個國民黨。根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
第22條:同一政黨,不得推薦二組以上候選人,推薦二組以上候選人者,其後登記者,不予受理。
第30條:經登記為總統、副總統候選人者,不得撤回其總統、副總統候選人登記。經政黨推薦為總統、副總統候選人者,其推薦之政黨,不得撤回其推薦。

所以對於國民黨來說已經沒有後路了,假如馬英九被查出資格不符被撤銷候選資格,那國民黨也沒機會再提名另一組人選,因此在無法確保馬英九沒有雙重國籍問題的前提下,國民黨最好的策略就是拖過選舉。因為若選前就發現資格不合而被中選會撤銷,剩下的候選人謝長廷篤定當選。但一旦拖過選舉,假設選上才後查出資格不符,那麼頂多是當選無效重新選舉。所以拖過選舉有贏有賺到、沒贏也沒損失。

所以在不清楚馬英九有無雙重國籍下,這種「拖」的態度是可以被理解的,但人民也有理由質疑為何這個政黨不能勇於承擔責任 。若是這個政黨是個負責任的政黨,在推薦出有資格疑慮的候選人時應該也要主動回應設法澄清,如果不幸資格不符,也應該承認疏失,並接收喪失選舉的後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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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comment:

Anonymous said...

現在已經確定,馬英九沒有填I407放棄綠卡。
過去怕蔣經國隱瞞美國綠卡就算了,沒有知識不知道怎樣按規定放棄綠卡也就算了,現在居然還唬不知道的人。
這個比喻,讓不知道的人更了解,騙子如何唬人:

九九小姐很早就信用破產,按照美美銀行的規定,這種人是不可以給信用卡的。
可是九九小姐十年前,隱瞞破產的事實,沒有據實填表,拿到美美銀行的信用卡。
到了現在,九九小姐居然把美美銀行的信用卡拿出來,跟大家說依照美美銀行的規定,有信用卡表示信用良好。